問題詳情

25 下列何者為行政院院長職權?
(A)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時之追認權
(B)總統公布法律時之副署權
(C)解散立法院之權
(D)考試委員提名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5079
統計:A(322),B(4293),C(272),D(19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與動產不動產、歷史法學派、1

用户評論

Arron Hawk】評論

總統公布法律時之副署權)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時之追認權為立法院

lovepeace0120】評論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061】評論

憲增3:......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陳溫泉】評論

五樓答案確定是監察院同意嗎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明定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jimmmmmmmm】評論

(A)立法院(B)立法院(D)總統

電力滿滿(台電綜合行政已上】評論

完整版整理(一)行政院院長1.產生方式: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之。(無須經立法院同意)(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2.辭職或出缺: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3.任期:(1)憲法無明文規定何時辭職。(2)依憲法慣例及解釋:行政院長於每屆立法委員上任前(釋字387號解釋),或每屆總統就職時,依慣例提出辭呈(釋字419號解釋)。(3)依信任制度辭職:立法院不信任案通過後,行政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呈之規定。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