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wings】評論
選項D修法囉~
【Peter Jay】評論
檢仔跟利害關係人———只能只能只能,再說一次只能—聲請你在選錯我就森77法官的是敲桌—宣告 只負責敲桌 敲桌宣告請吃飯是檢察官跟利害關係人的事情你在選錯我就翻桌哼哼哼失蹤人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吿 前,其財產之管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snoopy75smb】評論
(A)原則上失蹤滿 7 年後,僅得由檢察官為死亡宣告(X;利害關係人亦可)(B)失蹤者為 80 歲以上者,於失蹤滿 3 年後得為死亡宣告(O)(C)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災難終了滿 1 年後為死亡宣告(O)(D)未受死亡宣告前,依家事事件法管理失蹤人之財產(O)民法 第 8 條
【GRACE】評論
名 稱:民法 ★★★★:★★ 104 ★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