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並指定自己為受益人。契約存續期間,甲因其妻乙外遇,遂憤而行凶將乙殺害身亡。保險公司應否負保險責任?
(A)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B)甲喪失受益權,但保險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C)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予乙之其他法定繼承人
(D)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1034
統計:A(25),B(18),C(4),D(2),E(0)

用户評論

TimeToFly】評論

保險法第121條第3項:「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保險費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無應得之人時,應解交國庫。」故(A)選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