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甲、乙皆年滿 20 歲,擬與 A 公司合資設立 B 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並約定分別出資新臺幣 100萬、500 萬及 200 萬元。若 B 公司之章程規定設置董事一人,但對於表決權之分配並未設有規定,下列何者對於 B 公司董事之選任,其敘述正確?
(A)應由乙擔任,因乙為出資最多之股東
(B)應由甲、乙與 A 公司等三位股東,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並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之同意選任其中一人擔任
(C)應由甲、乙與 A 公司等三位股東,依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選任其中一人擔任
(D)應由甲、乙與 A 公司等三位股東之全體同意,互推一人擔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8571
統計:A(0),B(10),C(30),D(13),E(0)

用户評論

painting】評論

公司法108條第1項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特定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ckvhome】評論

(A)不一定應由乙擔任,因乙為出資最多之股東:原則一股東一表決權或依章程訂定依出資額多寡分配比例表決權,依股東表決權決定董事(參公司法第108、102條)(B)應由甲、乙與 A 公司等三位股東,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並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之同意選任其中一人擔任:(同上)(C)(D)應由甲、乙與 A 公司等三位股東,依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選任其中一人擔任:題示章程未規定表決權分配(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