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氣象局預告強烈颱風即將襲臺,甲不顧氣象預告執意依原計畫攀登玉山,不幸因颱風受困山中而死亡,其所投保人壽保險之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A)甲於入山前未通知保險公司,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無須理賠
(B)甲知有強烈颱風卻執意登山,違反最大善意原則,保險公司無須理賠
(C)甲因自己之過失而死亡,保險公司仍需理賠,但保險公司得主張被保險人與有過失而酌減其給付
(D)甲對死亡結果的發生並無故意,保險人應依約定給付保險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0909
統計:A(2),B(5),C(11),D(27),E(0)

用户評論

TimeToFly】評論

保險法第29條第2項規定:「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過失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出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者,不在此限。」所謂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係指「故意使保險事故(死亡結果)發生」而言,倘要保人或被險人並非故意使自己死亡結果發生,即不構成保險人之免責。是本題中,甲並非故意使自己死亡,保險事故之發生非出於其故意為之,故(D)選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