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於民國 105 年 2 月 1 日向 A 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A 保險公司依要保書核保後,於同年 2 月 16 日通知甲同意承保,並於 2 月 22 日寄出繳費單,然甲已於 2 月 21 日因意外事故死亡,若保險單無以繳納保險費為生效條件之約定,A 保險公司應否為保險給付?
(A)保險人無須給付,因要保人尚未繳交保險費
(B)保險人無須給付,因保險人尚未發出保險單
(C)保險人應為給付,因保險人同意承保時保險契約即已成立生效
(D)保險人無須給付,因甲於契約成立生效前已經死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0345
統計:A(1),B(1),C(47),D(2),E(0)
用户評論
【painting】評論
97台上1950決 (保險契約為不要式、不要物契約)當事人就要保及承保之意思互相表示一致,方告成立。該交付之保險費只要是保險人之保險責任依契約約定溯及自要保人要保並繳付保險費之時點開始發生效力而已,不因要保人預先支付保險費,保險契約即提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