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照志願服務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參與志願服務者應履行的義務?
(A)向受服務者收取合理報酬
(B)參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C)對因服務而取得之訊息,保守秘密
(D)妥善使用志工服務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3881
統計:A(1157),B(13),C(45),D(34),E(0)

用户評論

【用戶】Simon Wu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社工才有薪水志願服務法 第 3 條本法之名詞定義如下:一、志願服務: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二、志願服務者 (以下簡稱志工) :對社會提出志願服務者。三、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運用志工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

【用戶】Mat Fishman(高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茶水車馬費跟薪水(勞動所得)是兩回事= =

【用戶】我可以做到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謝謝您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