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移送遞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分局對於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使用少年事件報告書
(B)警察分局對於單純之少年協尋案件,使用少年協尋案件移送書
(C)解送途中,得在監看而不與聞之控制下,許可被告探親或購物
(D)解送人犯在 2 名以下者,派解送員警 2 人,3 名以上者,每增加人犯 1 名,得加派員警 1 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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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阿拉花瓜】評論

解送人犯辦法解送人犯2名以下,派2警    ...

大肌肌愛阿摩】評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199★﹝1﹞...

賴亭安】評論

解送人犯辦法已廢除,但不影響正解。

小煤炭】評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B)第199點刑案移送用紙依刑事訴訟法第229條及第230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與軍事審判法第1條及第237條規定,格式如下: (一)警政署、警察局或警察總隊用移送書(格式如附件31)。 (二)警察分局、大隊、中隊或隊用報告書(格式同附件31)。 (三)通緝或協尋案件無另犯他罪者,用通緝或協尋案件移送書(格式如附件32)。 (四)少年事件用移送書(格式如附件33)。 現役軍人於非戰時之犯罪依刑事訴訟法追訴或審判者,準用前項所定移送書或報告書;於戰時犯罪而應受軍事審判者,依軍事審判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辦理。(C)第207點長途解送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需使用公用之交通工具時,解送途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