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zwsx625】評論
原告絕對不能為被告利益上訴,特例只有檢察官。只要記得這點就不會搞錯。所以自訴人,縱使為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亦不得替被告上訴啊!告訴人這種起訴之後就跟他沒啥關係的人是關係最疏遠的。由當事人才可以捨棄上訴權這條得知,非當事人不得捨棄上訴,所以獨立上訴權人不得捨棄。另外上訴自後想要撤回的話,為被告之利益者,非得被告同意,不得撤回。再來自訴人上訴,非得檢察官同意,不得撤回。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條 (刑事訴訟之當事人)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刑事訴訟法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法例 相關法條
【Eda Huang】評論
原告怎麼可能為被告之利益上訴,想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