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之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在幾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A)無人數限制
(B)10 人
(C)25 人
(D)30 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9784
統計:A(700),B(384),C(266),D(3646),E(0)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比較2:第 23 條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一、哺(集)乳室。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有關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y4ji3uv. xu04】評論

30人

Angellai Lai】評論

第13條(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高高】評論

口訣:第1 3(人)0(臨)性(幸)受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