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恬】評論
詮釋學 一、源流:至狄爾泰強調精神科學方法論,有別於自然科學。至五十年代的海德格、七O年代嘉達美,使詮釋學理論更加完整。二、基本理論:(1) 重視事物發展的歷史特質,即各種事物接受其過去發展情形而建構現在,並以未來引導現在。(2) 強調權勢者的主體意識與歷程,並尊重詮釋者的生命意義。(3) 主張設身處地地從整體環境中,掌握生命脈絡。(4) 詮釋的對象以「意義」為主,即重視意義客各關性與主觀性的互動關係。三、教育上的意涵:(1) 先備經驗有助於學習(2) 學習是擴展意義的歷程(3) 掌握意義的詮釋是教育的起點(4) 學生主觀意識應受重視(5) 教學事件應就整體情境來理解(6) 運用質的研究方法協助主體呈現自己。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詮釋學跟符號互動論者觀點的意思相同嗎?
【choco pie】評論
建構等於建立嗎
【qax9632005g】評論
回3F如最佳解,詮釋學是一種哲學,重視意義的詮釋。社會學中的詮釋論學派為一種微觀的取向,詮釋論者採用的是一種「主觀的研究方法」。主要的流派分為現象學、符號互動論(以動態的人際關係為主非廣大的社會結構。)、俗民方法論、知識社會學。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詮釋學跟符號互動論者觀點的意思相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