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HAMAS。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6298
統計:A(131),B(99),C(97),D(22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協商程序、強制辯護案件、辯護人

用户評論

Yi-Hsin Hsieh】評論

第 284-1 條 除簡式審判程序、簡易程序及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所列之罪之案件外,第一審應行合議審判。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76條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贓物罪。依前項但書規定上訴,經第三審法院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