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人民,在何種情況下,得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另行裁罰追繳不法利得?其法理及法條依據為何?請舉例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418
統計:A(101),B(114),C(2501),D(1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實質確定力、免訴判決

用户評論

Apple Pink】評論

1.曾經判決確定者。2.時效已完成者。3.曾經大赦者。4.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03條 (不受理判決)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刑事訴訟法 第 303 條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