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警察法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範,下列選項中對我國「警察權限劃分」之敘述,何者錯誤?
(A)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制度等,為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直轄市與縣(市)執行之
(B)直轄市與縣(市)義勇警察、駐衛警察之組設、編練、派遣、管理等事項,由直轄市與縣(市)立法與執行
(C)全國性警察業務法令,均由中央立法、中央執行
(D)直轄市與縣(市)警衛事宜,由直轄市與縣(市)立法與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0116
統計:A(36),B(51),C(578),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警察法

用户評論

黃玟衡】評論

第3條(警察法制之立法與執行)警察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制度及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直轄市、縣(市)執行之。

a8888】評論

(C)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1&flno=3警察法 第 3 條I.警察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制度及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直轄市、縣 (市) 執行之。II.有關直轄市警政、警衛及縣 (市) 警衛之實施事項,其立法及執行,應分屬於直轄市、縣 (市)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2&flno=3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本法 (警察法) 第3條第1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

不疾不徐果然翁】評論

分享一個小眉角,雖然選項(A)是對的,但如果選項單問:教育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直轄市、縣(市)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