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布丁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黑爾(Richard Mervyn Hare)的倫理學理論,又有所謂“普遍的規約主義” (universal prescriptivism)之稱,由這個名稱不難看出,在黑爾的倫理學理論中,起碼有兩個核心概念,一個是可普遍化性(universalizability),另一個則是規約性(prescriptivity)。黑爾認為可普遍化性與規約性乃是道德字詞所具有的兩個邏輯特性,而這兩個邏輯特性也構成我們在使用道德字詞作道德判斷的時候,所要遵守的邏輯要求。
【用戶】Tsai Bob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A)康德(Kant)主張道德判斷的標準為外在行為→應該改為動機。(B)米爾認為知性與道德的愉悅高於感官的快樂,幸福(happiness)的價值高於滿足(contentment)。所以他說:「當一個不被滿足(dissati.....看完整詳解
【用戶】林布丁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黑爾(Richard Mervyn Hare)的倫理學理論,又有所謂“普遍的規約主義” (universal prescriptivism)之稱,由這個名稱不難看出,在黑爾的倫理學理論中,起碼有兩個核心概念,一個是可普遍化性(universalizability),另一個則是規約性(prescriptivity)。黑爾認為可普遍化性與規約性乃是道德字詞所具有的兩個邏輯特性,而這兩個邏輯特性也構成我們在使用道德字詞作道德判斷的時候,所要遵守的邏輯要求。
【用戶】林布丁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黑爾(Richard Mervyn Hare)的倫理學理論,又有所謂“普遍的規約主義” (universal prescriptivism)之稱,由這個名稱不難看出,在黑爾的倫理學理論中,起碼有兩個核心概念,一個是可普遍化性(universalizability),另一個則是規約性(prescriptivity)。黑爾認為可普遍化性與規約性乃是道德字詞所具有的兩個邏輯特性,而這兩個邏輯特性也構成我們在使用道德字詞作道德判斷的時候,所要遵守的邏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