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枚倖】評論
畢業證書為 確認處分, 判別方法為 確認處分為確認舊事實; 形成處分為 形成新關西
【derek801204】評論
臺北市警察局逮捕違法集會遊行之特定人不是就事實行為嗎 跟處分有什麼關係
【ejru65m4】評論
初任公務員才是須同意?賦予新職務是特殊權力關係?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學校發給學生畢業證書->確認處分(已經具備畢業資格)老王取得自耕能力證明->確認處分(已經有自耕能力)某甲被任命為經濟部商業司科員->形成處分(任命前未具備公務員身分)臺北市警察局逮捕違法集會遊行之特定人->事實行為(逮捕非下命處分)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評論
行政處分依處分內容分類:★★★★(...
【Joy 我會考上ㄉ謝謝】評論
確認處分=確認舊有的資格形成處分=確認新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