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蘭蕙】評論
因為人民是向機關要錢。是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機關才能叫公務員拿錢出來賠。
【lala】評論
所以覺得這題有瑕疵因為原則上是跟公務員所屬機關請求賠償但是題目上有提到故意......................可能差在重大吧?不然所屬機關是可以跟公務員求償的
【鋼彈盪單槓盪鋼彈盪單槓】評論
我的理解是…行政程序/救濟會基於保護無知人民的情形下運作人民因損害請求賠償,是跟該公務員所屬的機關求償這是人民和機關間的事,就是國賠,就是機關要負責(試想,市井小民哪知道自己的損害是否為公務員的故意過失?人民也不需搞清楚是公務員個人的錯還是機關的錯反正我就是權益被侵害了,該機關就是要負責賠償)至於機關賠償完人民之後(處理好外部顧客)轉過身再來面對自己人釐清責任如果確實是該公務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機關已幫忙賠償給人民了嘛,所以機關理所當然可以跟犯錯的公務員討回來。有誤請指正,謝謝
【Damaris】評論
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二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再依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一項「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所以這一題選C(A)第7條(賠償方法)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前項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所以覺得這題有瑕疵因為原則上是跟公務員所屬機關請求賠償但是題目上有提到故意......................可能差在重大吧?不然所屬機關是可以跟公務員求償的
【湘】評論
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二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再依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一項「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所以這一題選C(A)第7條(賠償方法)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前項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