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芳】評論
重購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退稅計算公式:退稅金額=新購土地價格+已繳土地增值稅-舊房子土地價格 退稅金額 = 580萬 + 60萬 - 600萬 = 40萬 (可退金額) 新購土地價格必須超過原出售之土地價格扣除土地增值稅,使得就其「已繳納之增值稅」內,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買土地地價之數額。限額:新購土地金額加上已繳土地增值稅大於舊有土地價值,最多可退稅金額為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為上限。
【Hauber Chen】評論
不足支付數=新購土地地價-(原出售土地地價or補償地價-繳納土增稅) (需0)
【Willy】評論
土地稅法第3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