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有關法規命令之訂頒,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規命令之訂定須法律有授權,並應於該命令中明列授權之依據
(B)法律授權應明確,在概括授權情形,僅於細節性或執行性規定始被允許
(C)對人民之自由權利,法規命令之內容不得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
(D)某法規命令雖在母法授權範圍,但牴觸其他法律時,該命令仍屬無瑕疵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7614
統計:A(81),B(1113),C(216),D(59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職-行政法

用户評論

study】評論

行程法158條規定: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D選相牴觸其他法律,應為無效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回樓上9F,不僅有行政規則是針對技術性及細節性,法律「概括授權」的「法規命令」也得對技術性及細節性為規定,而釋字443、釋字538、釋字676之見解皆一致,故(B)正確無疑。p.s. 法規命令分為「概括授權」和「具體明確授權(特定授權)」。

Helen】評論

但B選項是「僅」,不是「得」除了技術細節之外,538是資格,676是調健保費(非行政罰,概括授權即可)如有錯還請指正,超怕誤導摩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