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據集會遊行法,下列何者不是集會遊行負責人之義務?
(A)集會遊行時,應親自在現場主持,維持秩序
(B)應負責清理因使用集會遊行之處所、遊行路線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
(C)負責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並對參加人負疏導勸離之責
(D)宣告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後,對參加人之行為負連帶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7975
統計:A(106),B(22),C(6),D(498),E(0) #
個人:尚未作答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張育銘】評論

A也是對的 主持可交給代理人執行

陳耀乙】評論

在場主持及維持秩序之代理人只是第二個義務主體,第一個義務主體(負責人)並未消滅。

Summerbaby Ha】評論

A也是對的阿  不是應改成得嗎

骨頭(警 上榜)】評論

集會遊行法回樓上 A選項沒有問題啊 不需要改答案第18條.....看完整詳解

ChengHsing Li】評論

D選項第22條第二項宣布中止或結束後之行為,應由行為人負責。但參加人未解散者,負責人應負疏導勸離之責。

骨頭(行政警特上榜)】評論

集會遊行法回樓上 A選項沒有問題啊 不需要改答案第18條.....看完整詳解

勿打擾(警察法規記憶法課程】評論

D選項第22條第二項宣布中止或結束後之行為,應由行為人負責。但參加人未解散者,負責人應負疏導勸離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