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關於公務員之懲戒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懲戒事由僅限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違法情事
(B)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為之
(C)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為憲法上所稱法官
(D)公務員懲戒機關為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非常困難0.149115
統計:A(2278),B(430),C(398),D(95),E(6)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故意犯恐嚇得利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法官懲戒事項-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自首之要件

用户評論

Ching Chia WU】評論

第二條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懲戒事由僅限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違法情事 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nn(B)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為之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ab26154ab】評論

(B)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

我要考中】評論

法規名稱:公務員懲戒法法規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Jeff.Lee】評論

CD現在也錯了,公懲會改成懲戒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