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針對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輔導,並視需要調整下列何種項目?
(A)經費與補助
(B)評量工具及程序
(C)家庭相關支援服務
(D)教學資源與環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7821
統計:A(4),B(199),C(30),D(46),E(0)

用户評論

已上岸】評論

http://plem0810.pixnet.net/blog這裡面有很多資優教育的教學模式筆記,雖然好像還沒打完,但可以參考看看

Teacher Star】評論

第41條(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與輔導)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