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哆啦】評論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一、總統、副總統。 二、總統府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副秘書長。 四、中央研究院院長、副院長。 五、國家安全局局長、副局長。 六、五院院長、副院長。 七、五院秘書長、副秘書長。 八、立法委員、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 九、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務副首長、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委員及行政院政務委員。 十、司法院大法官。 十一、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及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十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看完整詳解
【子岳】評論
(B)最高法院法官 司法院大★★、...
【隨遇而安】評論
最高法院法官可能職位不夠大,所以沒列在表格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