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依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範圍不包括下列何人?
(A)行政院政務委員
(B)最高法院法官
(C)與立法委員相當於配偶之同居伴侶
(D)與直轄市議會副議長為同一合夥事業之合夥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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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迷你哆啦】評論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一、總統、副總統。 二、總統府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副秘書長。 四、中央研究院院長、副院長。 五、國家安全局局長、副局長。 六、五院院長、副院長。 七、五院秘書長、副秘書長。 八、立法委員、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 九、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務副首長、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委員及行政院政務委員。 十、司法院大法官。 十一、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及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十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看完整詳解

子岳】評論

(B)最高法院法官   司法院大★★、...

隨遇而安】評論

最高法院法官可能職位不夠大,所以沒列在表格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