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下列哪項貿易行為,最不可能為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
(A)運送的貨物為鑽石
(B) 發票中所申報的價值,明顯與該產品的市場公平價值不符
(C)以較低價促銷銷售進口貨物
(D) 信用狀常頻繁或無合理解釋大幅修改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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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ress Chou】評論

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7 月 12 日金管銀法字第 1120138562 號函同意備查1、 產品/服務―貿易金融類(1)提貨單與付款單或發票的商品敘述內容不符,如進出口的產品數量或類型不符。(2)產品和服務之定價,或於發票中所申報的價值,明顯與該商品的市場公平價值不符(低估或高估)。(3)付款方式不符合該交易的風險特性,如預先支付貨款給一個位於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新供應商。(4)交易中所使用的信用狀常頻繁或無合理解釋大幅修改、延期或更換付款地點。(5)利用無貿易基礎的信用狀、票據貼現或其他方式於境外融資。(6)運送之物品與客戶所屬產業別、營運項目不符或與本身營業性質無關。(7)客戶涉及疑似洗錢或資恐高風險之活動,包括輸出入受禁運或限制輸出入貨品者 (如外國政府的軍事用品、武器、化學物品,或金屬等天然資源)。(8)貨物運至或來自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9)運輸的貨物類型容易被利用於洗錢或資恐,如高價值但量少之商品(如鑽石、藝術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