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行政訴訟法 第 198 條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C)得駁回原告之訴。前項情形,(A)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第 199 條行政法院為前條判決時,應依原告之聲明,將其因違法處分或決定所受之損害,(B)於判決內命被告機關賠償。原告未為前項聲明者,得於前條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向行政法院訴請賠償。
【陳無名】評論
(A) 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行政訴訟法第198條第2項規定:「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A正確(B) 依原告聲明命被告機關賠償因違法處分所受之損害行政訴訟法第199條第1項規定:「行政法院為前條判決時,應依原告之聲明,將其因違法處分或決定所受之損害,於判決內命被告機關賠償。」B正確(C) 駁回原告之訴行政訴訟法第198條第1項規定:「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C正確 D錯誤故本題選D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第198 條(情況判決)Ⅰ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Ⅱ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第 199 條行政法院為前條判決時,應依原告之聲明,將其因違法處分或決定所受之損害,於判決內命被告機關賠償。原告未為前項聲明者,得於前條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向行政法院訴請賠償4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法院為情況判決時得處理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