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72 條,內政部移民署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得配帶戒具或武器。遇有下列何種情形,得使用武器?
(A)有抗拒之行為
(B)逃亡或有逃亡之虞
(C)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遭受危害
(D)攻擊執行人員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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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國考加油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移民法 第 7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