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44 條規定,依證人保護法給予保護之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主管機關得視案件偵辦或審理情形,核發幾個月以下之臨時停留許可,必要時得延長之?
(A) 3 個月
(B) 6 個月
(C) 9 個月
(D) 12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國考加油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依證人保護法給予保護之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主管機關得視案件偵辦或審理情形,核發效期六個月以下之臨時停留許可,必要時得延長之。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對前項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得核發聘僱許可,不受就業服務法之限制。主管機關應於第一項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案件結束後,儘速將其安全送返其原籍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