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 Guo】評論
(1)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二條中輟生→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2)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長期缺課指全學期累計達七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
【徐叮噹(台北上岸囉!!)】評論
相關題目:21依教育部規定之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中輟生追踪列管期限至什麼時候為止? (A)國中畢業 (B)年滿十五歲 (C)年滿十六歲 (D)返校復學止 教甄◆教育法規- 103年 - 臺北市 103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普通科#16519
【林怡芬】評論
(A)依「強迫入學條例」之規定,所稱長期缺課,係指未經請假缺課達多久以上?(A)一星期以上 (B)十日以上 (C)十五日以上 (D)一個月以上。
【豪野牛】評論
A)一星期以上吧
【L】評論
連續達三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