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甲、乙、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登記為各三分之一。甲未經乙、丙同意,將其應有部分抵押予丁,請問該抵押權之設定為?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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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羽星彥宇】評論

甲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故抵押權有效第81...

whappy501】評論

民法 EN★ 819 ★★★★★,...

Fen】評論

釋字141(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共有之房地,如非基於公同關係而共有,則各共有人自得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