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 條之規定,自民國92 年起,大法官法定人數為多少人?
(A) 9 人
(B) 13 人
(C) 15 人
(D) 17 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3608
統計:A(190),B(245),C(3843),D(121),E(0)

用户評論

楊茱蓉】評論

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dolphin】評論

第 5 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柚子(已上榜110高普人事】評論

補充一下,考試委員人數已修正為7-9位,任期亦修正為4年引自: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