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新北市、臺北市與基隆市如欲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時,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新北市、臺北市與基隆市政府得共同擬定改制計畫
(B)新北市、臺北市與基隆市政府應將改制計畫分別報送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
(C)新北市、臺北市與基隆市政府應將合併改制計畫逕送行政院核定
(D)行政院收到改制計畫後,應於 6 個月內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Estefania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 7-1 條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合理規劃...

【用戶】狐獴吃芒果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7-1內政部縣市縣市合併改制縣市or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擬訂改制計畫,徵詢相關直市府、縣市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縣市府擬訂改制計畫,縣市議會同意,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相關直市府、縣市府得共同擬訂改制計畫,各該議會同意,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改制計畫,應於6個月內決定之內政部應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公文之次日起30日內,將改制計畫發布,並公告改制日期

【用戶】學習,才有選擇權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 新北市、臺北市與基隆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