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Hui Huan】評論
刑法第63條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香奈兒】評論
(B)一為行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 <<<<<<請修改成"一行為" 而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刑法55條想像競合犯
【star83452】評論
(A)47條(B)55條
【Eva】評論
從一重處斷: 一個行為卻犯了好幾條罪名(比如說強盜殺人,理論上構成強盜、殺人、殺盜殺人三條罪,只論強盜殺人),選一個最重的來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