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aris】評論
依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一項之規定「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故應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作為被告。
【邪惡蛋殼evilshell】評論
兩個背法:1.國賠的被告不會是人民。2.你被公務員傷害,告的是機關,不是公務員個人。國賠法中,受委託團體視為委託機關的公務員,所以被受託團體傷害,告的也是機關。
【陳漢穎】評論
國賠:找公務員所屬機關就對了訴訟:找作成va的機關就對了
【Hai Ying Chen】評論
國賠:找公務員所屬機關就對了訴訟:找作成va的機關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