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全】評論
緊急避難: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應考慮法益衡量)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緊急避難——刑法24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homyeh(我已上榜大家】評論
緊急避難.口訣...深深自裁
【唐唐】評論
有關緊急避難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凡刑法上所保護之法益,面臨緊急危難時,均得實施緊急避難 (B)只有法益之所有人,於法益面臨緊急危難時,方得實施緊急避難 (C)來自人為因素的緊急危難,只能實施正當防衛,不得實施緊急避難 (D)來自人為因素或非人為因素的緊急危難,均得實施緊急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