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關於刑法第 24 條「緊急避難」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為人必須是為了避免社會或國家之緊急危難,始得成立緊急避難
(B)行為人因避免自己財產緊急危難之行為,不得主張緊急避難
(C)行為人之避難行為必須具有「不得已」之情形,始得成立緊急避難
(D)若避難行為過當時,仍應成立犯罪,亦不得減輕或免除刑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3633
統計:A(486),B(188),C(4899),D(166),E(0)

用户評論

陳振全】評論

緊急避難: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應考慮法益衡量)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緊急避難——刑法24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homyeh(我已上榜大家】評論

緊急避難.口訣...深深自裁

唐唐】評論

有關緊急避難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凡刑法上所保護之法益,面臨緊急危難時,均得實施緊急避難 (B)只有法益之所有人,於法益面臨緊急危難時,方得實施緊急避難 (C)來自人為因素的緊急危難,只能實施正當防衛,不得實施緊急避難 (D)來自人為因素或非人為因素的緊急危難,均得實施緊急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