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甲(住所在桃園)、乙(住所在新竹縣)、丙(住所在苗栗縣)三人,在臺中市對丁(住所在苗栗縣)共同實施侵權行為,丁以甲、乙、丙三人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對此訴訟,何法院有管轄權?
(A)僅臺中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B)僅苗栗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C)桃園、新竹及苗栗三個地方法院均有管轄權
(D)桃園、新竹、苗栗及臺中四個地方法院均有管轄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5597
統計:A(3581),B(645),C(1073),D(1387),E(0)
用户評論
【Asta】評論
原則上根據民事訴訟法§1:「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yoyo】評論
請問這題如果改成"交通裁決" 哪幾個地區法院會有管轄權呢? 是"原告" 和 "發生地"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