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雨璇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如左:一 校務發展計畫。二 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 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 校長交議事項。五 解決各處室行政及教學上之有關事宜。六 監察本校預算及決算。 七 其他重要事項。
【用戶】Jane Hua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一、校務發展計畫。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校長交議事項。
【用戶】Jing Yu Che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是細則的12條喔~
【用戶】Yoshiki Li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教師申訴案件屬個人非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