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雨璇】評論
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如左:一 校務發展計畫。二 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 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 校長交議事項。五 解決各處室行政及教學上之有關事宜。六 監察本校預算及決算。 七 其他重要事項。
【Jane Huang】評論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一、校務發展計畫。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校長交議事項。
【Jing Yu Chen】評論
是細則的12條喔~
【Yoshiki Lin】評論
教師申訴案件屬個人非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