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行政程序進行中,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卷宗之人,不包括:
(A)申請人
(B)行政行為之相對人
(C)利害關係人
(D)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8393
統計:A(65),B(53),C(89),D(315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030111、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如何對待居於相對人地位的人民?

用户評論

Kuei-hung Kao】評論

應該是先用行政程序法46條之後再去找行政程序法第20條第 20 條本法所稱之當事人如下︰一、申請人及申請之相對人。二、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三、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四、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五、對行政機關陳情之人。六、其他依本法規定參加行政程序之人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46 條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行政機關對前項之申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一、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二、涉及國防、軍事、外交及一般公務機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三、涉及個人隱私、職業秘密、營業秘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四、有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虞者。五、有嚴重妨礙有關社會治安、公共安全或其他公共利益之職務正常進行之虞者。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無保密必要之部分,仍應准許閱覽。當事人就第一項資料或卷宗內容關於自身之記載有錯誤者,得檢具事實證明,請求相關機關更正。

月嬋】評論

申請人是,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根據上面第46條)

小銀】評論

當事人:申請人、相對人、陳情人、參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