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ting Huan】評論
行政罰法第4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行政罰法第5條: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 但裁處之前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caramel517】評論
地方制度法25條不知道算嗎?
【Kenny Chang】評論
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我國大法官根據重要性理論,於釋字443號開展出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以釐清法律保留範圍及各層所需法規範位階之問題。(一)憲法保留: 屬此等級事項者,牴觸憲法規定無效。 如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 1.非依法不得逮捕。 2.24小時提審(二)絕對法律保留 屬此等級事項者,需以法律定之,以符合憲法23條規定。如下: 1.剝奪生命/人身自由限制之刑罰法定(參照#680 海關緝私條例之空白刑罰 違憲) 2.憲法委託事項---憲法24條 國賠。憲法136條創制複決,現為公投事項。 3.國家對大學監督(參照#450 大學法及其細則要求設置軍訓室,侵犯憲法11條講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