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對於授益處分撤銷後,補償金額有爭議時,相對人得向何者提出救濟?
(A)普通法院
(B)行政法院
(C)原處分機關
(D)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0878
統計:A(195),B(2193),C(317),D(25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訴訟種類整理、行政法訂正、國賠雙軌制度

用户評論

大寶寶】評論

第 120 條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喵喵】評論

補償金額有爭議 給付訴訟 不必經訴願程程序cd錯。剩ab很好選

97141346】評論

忘記提一般給付之訴不必訴願先行..第 120 條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