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關於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B)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者,得受監護宣告
(C)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者,得受輔助宣告
(D) 受輔助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9834
統計:A(637),B(34),C(38),D(15),E(0)

用户評論

katern】評論

(A)第 15 條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B)第 14 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法院對於監護之聲請,認為未達第一項之程度者,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為輔助之宣告。受監護之原因消滅,而仍有輔助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變更為輔助之宣告。(C)第 15-1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