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有關幼兒園組織與人員資格及權益的規定,何者正確?
(A)幼兒園的園長不屬於教保服務人員
(B)幼兒園收一百位幼兒以上者,應設專任護理人員
(C)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D)幼兒園若有十八位教保服務人員,則助理教保員至多六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3837
統計:A(125),B(407),C(411),D(30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保育人員資格、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時間取樣法&標本描述法

用户評論

【用戶】Js Huang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八條: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人數,不得超過園內教保服務人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因此十八除以三即是六

【用戶】Katz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B)幼兒201人以上才會有1位專任護理人員

【用戶】派吹克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n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項但書所定情形,其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