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咪】評論
「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中最具影響力的代表人物。 Habermas認為,一個成功的言辭行動,不僅是能說出合乎文法及語用的句子,更重要的是當事者雙方都能進入彼此認同的人際關係中。而這種被認同的人際關係之所以可能,乃在於建立說話者的言辭行動是否符合以下幾種假設:1.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即要能以對方所能理解的溝通方式來溝通。2.真實性(truth):即所要發言的命題中所涉及的對象確實存在,或其所陳述的事實狀態確實為真。3.真誠性(truthfulness):說話者能真誠地表露意向,毫不虛偽,以博得聽者的信任。4.適切性(rightness):即說話者的發言能夠符合彼此雙方所遵守的法律及規範系統;亦即必須有共識,才能使聽者很容易地接納他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