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一】評論
根據法條 行政執行法 第4條(執行機關)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JIAN】評論
回3F行政程序法第148條(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nn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n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 n 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這裡強制執行的是行政訴訟法的行政法院執行的行政執行法 第4條(執行機關)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現在是行政...
【國考安陵容】評論
選項B 正確,理由是當發生公益原則時,行政機關可於補償後,命契約相對人繼續履約。法條§147。選項C 錯誤,理由是它的敘述只對一半。 發生行政契約之履約爭議時,後續的法律途徑為兩種:第一種,原則上必須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以取得強制執行名義。第二種,例外為簽訂契約時已設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之內容 ,當發生履約問題時,可由行政法院所屬強制執行單位逕予介入。總歸而言,此題出得怪怪的。
【Cian Rong Jia】評論
回3F行政程序法第148條(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nn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n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 n 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這裡強制執行的是行政訴訟法的行政法院執行的行政執行法 第4條(執行機關)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現在是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