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同級記帳士公會理事長若連任,依記帳士法第 23 條規定其可連續擔任理事長一職最長為幾年?
(A)四年
(B)六年
(C)八年
(D)十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3589
統計:A(81),B(9),C(467),D(1),E(0)

用户評論

sumire】評論

(C)理事長最多連任一次,一次4年,最多8年

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評論

第23條(理、監事任期)  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四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