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應經下列那一程序始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協商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事項的協議?
(A)須經立法院授權
(B)須經行政院授權
(C)須經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
(D)可以自由簽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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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咪問號???】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1 II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