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請問有關二因論(two factor theory)的敘述,選出最正確的:
(A)解釋制約學習的理論
(B)解釋智力的理論
(C)解釋情緒的理論
(D)以上皆是[90彰師輔研]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45907
統計:A(130),B(1175),C(111),D(8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智力二因論、幼兒人格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智力二因論,簡稱“二因論”(two factor theory),是英國心理學家查爾斯·斯皮爾曼(Charles Spearman,1863~1945)於1904年所倡議。  按二因論之要義,人類智力內涵,包括著兩種因素:一為普通因素(general factor)簡稱G因素;另一為特殊因素(specific factor),簡稱S因素。按斯皮曼的解釋,人的普通能力系得自先天遺傳,主要表現在一般性生活活動上,從而顯示個人能力的高低。 S因素代表的特殊能力,只與少數生活活動有關,是個人在某方面表現的異於別人的能力。一般智力測驗所測量者,就是普通能力。     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1927)最早在智力領域中應用了因素分析,對後人影響很大。他發現個體在不同智力測驗上的成績高度相關,由此得出結論,認為存在一般智力因素(G因素),這是所有智力操作的基礎,而與特殊智力相關聯的因素就是特殊因素(S因素)。斯皮爾曼的智力理論被稱為智力二因素說(two-factor theory of intelligence)。

又子】評論

為何a和c也對? 

盧天才】評論

智力二因論,斯皮爾曼,普通因素簡稱G因素;另一為特殊因素,簡稱S因素。 1. 解釋制約學習的理論 2.解釋智力的理論 3.解釋情緒的理論

m,】評論

(A)制約學習的理論:Mowrer雙因子模式←古典制約&操作制約(B)智力的理論:Spearman智力二因論←普通因素&特定因素(C)情緒的理論:Schachter&Singer情緒二因論←生理激動&歸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