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幣回路增益( Closed-Loop Gain)Af。(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8545
統計:A(2346),B(393),C(1202),D(114),E(0)

用户評論

【用戶】Fengwei Hsu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C的選項是....對民意機關通過的法案表達同意或反對的權利!.....如果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彰,待審之法案堆積如山,那怎麼會有"法案"給我們使用複決權呢??這時後只有用"罷免"權來代替月亮懲罰他們(抗衡)或者是用創制權來公投創法律(補救)

【用戶】Chris (克里斯)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罷免立委的程序概要(1)徵求選區內2%選舉人同意「提議罷免」說明:「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二以上,其計算數值尾數如為小數者,該小數即以整數一計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二款。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2)向選區內的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提議書說明:「填具罷免提議書一份,檢附罷免理由書正、副本各一份,提議人名冊二份,向選舉委員會提出。」──詳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3)開始連署罷免,目標:選區內13%選舉人 說明:「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後,應於二十五日內,查對提議人...

【用戶】Ya Ya Cho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C)複決----對民意機關[已通過的法案]表達同意或反對的權利

【用戶】張工藤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這做題目就好==現實上,若這兩權真有效的話,法案就不會永遠卡在立院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