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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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C)第 404 條對於判決前關於管轄或訴訟程序之裁定,不得抗告。但下列裁定,不在此限:一、有得抗告之明文規定者。二、關於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搜索、扣押或扣押物發還、因鑑 定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處所之裁定及依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第四 項所為之禁止或扣押之裁定。三、對於限制辯護人與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之裁定。(D)第 505 條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案件之附帶民事訴訟,準用第五百零一條或五百零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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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511條 (裁判-移送民庭)法院如僅應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審判者,應以裁定將該案件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但附帶民事訴訟之上訴不合法者,不在此限。對於前項裁定,不得抗告。刑事訴訟法 第九編附帶民事訴訟 相關法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8條 (管轄競合)同一案件繫屬於有管轄權之數法院者,由繫屬在先之法院審判之。但經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亦得由繫屬在後之法院審判。刑事訴訟法 法院之管轄 相關法條
【用戶】snoopy75s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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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之裁定(X;不得抗告)(B)經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對同一案件由繫屬在後法院審判之裁定(X;不得抗告)(C)因鑑定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處所之裁定(O;得抗告)(D)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之裁定(X;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