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嘰咕嘰剝】評論
不履行義務,才要負責義務就是該做的事情,如果沒有做,就要負法律上的責任
【小鼻 107鐵佐材管正取】評論
男生有當兵義務,但是年紀太大就沒有責任進去去撿肥皂
【珍會聊天,快點練習!】評論
還好有摩友,不然思考題目在問什麼可能要花一點時間參考摩友回答,思考了一下,應該可以用還錢當例子例如民法第126條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如果我去租房子,不續租時欠房東5000元房租,說好隔月還。但這五年來,房東一直都沒有來跟我要錢,五年過去了,我還是有還錢的義務,但要不要還就要看我爽度,就算房東上法院提告,我也能用時效消滅來抗辯(無責任性)。(A)履行義務則產生責任 → 還了錢,就沒責任了(B)消滅時效期間經過後,僅義務存在,責任不存在 → 五年過去,剩義務,沒責任了(不能強制我還)(C)消滅時效期間經過後,僅責任存在,義務不存在 → 沒有還5000的義務,哪來的責任 (D)消滅時效期間經過後,義務與責任均不存在 → 錢還是應該要還啦…看你的良心,不還房東也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