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基於下列何種目的遷徙戶籍而取得投票權之行為,成立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
(A)為子女學區就讀資格
(B)為都會區福利給付
(C)為取得農保資格
(D)為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5223
統計:A(27),B(41),C(44),D(1617),E(0)

用户評論

程意茹】評論

第 146 條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G】評論

對丫,為什麼不行呢?

Refaeliღ 已上榜】評論

妨害投票正確罪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使該選區之整體投票結果(計算投票比率基礎選舉人之人數及人數之投票數之選舉結果)發生不正確之結果,就成立此罪就算該選舉人未當選,只要有影響票數,就成立參考-------96年台上字第5763號修正前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妨害投票正確罪,原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嗣於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增訂第二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第 146 條 (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907號判決要旨 (虛遷戶籍投票罪之成立要件)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項是針對所謂「選舉幽靈人口」而設之處罰規定,並非禁止人民為選舉遷徙戶籍之誡命規範,良以純因就業、就學、服兵役未實際居住於戶籍地,或為子女學區(A)、農保(C)、都會區(B)、特定地區福利給付優渥、保席次或其他因素而遷籍於未實際居住地者,此與意圖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進而遷徙戶籍之情形不同,並非所有籍在人不在參與投票均以刑罰相繩,故其構成要件限縮在行為人遷移戶籍至特定地點時,主觀上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D),客觀上為虛偽遷移戶籍並因而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始足成立。